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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治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7/27 9:40:56    信息来源: 本站


2019年自治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坚行动为总抓手,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动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加强党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一流企业,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一、全面推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1.持续增强国有企业盈利能力,推动效益稳定增长。坚持把“稳”作为工作主基调,在“稳”与“进”的统一中积极作为,保持企业运行在合理区间,保证企业改革发展大局稳定。狠抓年度经营目标落实。各企业要科学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安排,并把目标和计划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尽最大努力多增效益、多作贡献。各地国资监管机构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明确全年目标任务并落实到位。抢抓市场机遇。各企业要立足行业和自身实际,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走向,敏锐捕捉市场变化带来的新机遇,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有效应对形势变化,持续提高市场占有率,坚决防止订单突发性锐减、收入大幅度下跌、效益断崖式下滑、生产经营出现大起大落。

2.强化各类风险管控,守住高质量发展的底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纪恒书记和布小林主席在自治区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要求,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密防范“黑天鹅”“灰犀牛”事件,有效应对和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确保企业平稳健康运行。严控债务风险。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75号)要求,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确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控线,对超出“两线”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促使高负债企业资产负债率尽快回归合理水平,2019年监管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要下降0.7个百分点,到2020年末区属独立核算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比2017年末要降低2个百分点。坚持完善内部治理与强化外部约束相结合减负债防风险,企业要通过深化改革、优化治理结构等措施,建立健全降负债长效机制;监管部门要通过强化考核、增强企业财务真实性和透明度、合理限制债务融资和投资等方式,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外部约束。坚持提质增效与政策支持相结合减负债防风险,企业要通过扩大经营积累增强资本实力,国资监管机构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支持鼓励企业通过股权融资、盘活存量资产、债务重组、市场化债转股、依法破产等途径,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严控经营投资风险。企业要切实加强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加大融资、对外担保借款、特殊业务等经营风险高发领域的管控力度,坚决杜绝“融资性”贸易、“空转”贸易、“走单”贸易等各类虚假业务,切实防范违规贸易给企业带来财务风险或造成损失。企业要强化投资管控,严禁超越财务承受能力的投资行为,原则上高负债企业不得实施推高负债率的投资项目。制定出台区属企业投资风险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组织开展投资风险项目大调研大排查,聘请第三方对企业到2018年底投产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对违规经营投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将规章制度、重要决策、经济合同法律审核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管理流程,贯穿到重组整合、混合所有制改革、低效无效资产处置等各环节,推动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确保决策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严控安全稳定风险。深刻汲取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 2˙23 ”重大事故惨痛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堵塞安全漏洞,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妥善化解处置“僵尸企业”和企业兼并重组职工安置等各类矛盾,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强化政治领域和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意识,严防非政治、非意识形态风险演化为政治风险和意识形态风险。

3.着力创新发展,激发高质量发展强劲动力。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位置,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加快创新发展步伐。大力加强创新能力建设。企业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积极争取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研任务,加强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建设。加快发展新兴产业,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和制约企业发展的技术短板,大力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稀土新材料、新能源消纳、智能化电网管控等领域率先取得突破性成果。组织开展以“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为主要内容的“五小”创新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群众创新积极性。鼓励企业自办或联合创办“双创”平台,将配套的民营中小企业纳入“双创”平台,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开展社会协作和产业融合创造条件。建立健全人才成长激励机制。企业可以采取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权期权等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研人员创新,相关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激励等支出不计入企业工资总额、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对企业高等级专业技术、专业技能人才可以实行年薪制,对获得国家和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团队带头人及成员给予一定现金奖励,对特别优秀的科研领军人才可以不受公司中层领导班子职数限制优先提拔重用,对攻克技术难关成绩突出的操作技能人员放宽学历、年限限制破格晋升技术等级。积极营造鼓励创新良好氛围。企业要在评先评优上向为科技创新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的操作技能人员倾斜。表彰一批科技创新工作先进单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工作者,推介一批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和案例,推动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合。建立健全企业科技创新免责容错机制,为科研人员干事创业撑腰鼓劲。

二、全面推动国资国企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坚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国资国企改革“两年攻坚行动”,以“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的思路,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培育一流企业有机结合起来,把深化国资监管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与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结合起来,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与推动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结合起来,把各方面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起来,全力打好改革攻坚战,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4.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在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快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切实把强化监管和增强活力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继续加大放权授权力度。修订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再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备案事项。建立授权调整机制,探索将部分出资人权力授予建有规范董事会的企业和“两类公司”试点企业。包钢、蒙能、交投、运营公司4家“两类公司”试点企业,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强试点组织领导,开拓进取、大胆探索,确保改革试点取得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企业集团要依法加大向子公司放权力度,放活创收营利主体。各级国资监管机构在放权的同时还要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借鉴包钢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成功经验做法,对特别困难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协调沟通,积极反映企业困难和政策诉求,为企业健康发展争取各方面支持,想方设法帮助企业纾难解困。要加大调研指导力度,不断提高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监管系统自身建设,突出抓好职能监督,全面梳理优化监管流程,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制度体系。充分利用审计监督成果,建立有效的监督协同联动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健全完善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打造阳光国企。加快建设国资监管大数据平台,积极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盟市国资工作指导。树立全区国资一盘棋思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改革政策解读阐释,组织开展系统业务培训,搭建更多交流合作平台,鼓励支持不同层级国有资本融合发展,努力形成全区国资系统政策统一、业务协同、产权融合的大格局。

5.突出企业改革主体地位,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区属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举措在本企业落地见效,加快建立完善的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建立规范的制度运行体系,以强化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确保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加强和改进企业董事会建设。区属企业集团层面和重要子企业都要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制定完善区属企业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履职支撑和服务体系,夯实董事会各专委会能力建设基础,切实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深化企业选人用人制度改革。选择1-2户区属企业对集团经理层部分副职开展市场化选聘和契约化管理试点,在集团下属公司逐步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快推进市场化薪酬改革。修订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薪酬和绩效挂钩机制,在领导班子、管理干部和员工中全面推行差异化薪酬。加快改革经验推广。总结推广已完成改革试点经验做法,持续推进混合所有制、“两类公司”、员工持股等改革试点,利用现有“政策包”加快推进包钢等5户企业综合改革,树立国企改革标杆,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项改革持续深化。

6.坚持积极稳妥、公开透明,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权多元化上取得新突破。各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的功能定位、发展阶段、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瞄准行业排头兵,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项目建设等多种形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要把中央和外省驻区国有企业、产业链配套中小民营企业优先纳入混改和股权多元化改革视野,年内要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分期推出一批混改项目,力求取得实际效果。要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阳光透明操作,严防出现国有资产流失。

7.全面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上取得新突破。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决策部署,2019年年底前委托部门监管的企业要实现直接监管,其他区直部门单位所办企业基本完成脱钩改革,自治区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基本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加快推动形成“2+3+N” 区属国有资本布局框架体系2019年至2020年,按照构建“运营总部+专业平台+持股企业”组织架构要求,改组组建2个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按照构建“集团总部资本层—专业化公司资产层—生产单位执行层”管理架构要求,改组组建3个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按照“创新发展、重组整合、清理退出”的要求,做强做优做大一批产业集团,年内力争完成文旅和大数据集团组建工作。持续推进“瘦身健体”。企业要进一步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单位,精简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3级以内,法人单位压减20%以上。巩固“处僵治困”成果,组织开展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治理,基本完成“僵尸企业”出清,继续清理退出低效无效资产。进一步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各项收尾工作,适时启动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改革。切实发挥转型升级基金的作用。各有关方面和企业要积极配合基金公司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基金在推动企业重组、市场化债转股、混合所有制改革、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作用,支持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

8.深入推进依法治企,在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各企业要瞄准同行业一流企业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建立管理改善和创新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全面预算管理。树立全面预算管理理念,积极推动对标管理,加强预算考核,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快推进财务信息化建设。强化成本费用管控。广泛开展增收节支专项行动,严格压缩各项非生产性支出,确保成本费用占收比同比下降,营业成本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突出质量管理。主动适应国内消费升级的新趋势,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上下更大功夫,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服务质量,形成品质优势。全面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守住依法经营的底线,全面推进合规管理,建立责任明确、全面覆盖、协同联动、客观独立、切实有效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依法治企能力。

三、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

9.把政治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来抓,发挥党的政治建设对党的各项建设的统领作用,确保国有企业始终忠诚于党、听党指挥。切实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坚持系统全面学、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组织上的老实人。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国资国企主办阵地管理和“两微一端”管控,强化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自觉同各种“低级红”“高级黑”现象作坚决斗争,同社会上故意抹黑、诋毁国有企业的现象作坚决斗争。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围绕关心关爱职工开展既有深度又有温度的思想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企业文化活动,积极宣传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新气象新作为、新举措新成效,努力赢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拥护,汇聚起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强大正能量。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国有企业要在打赢三大攻坚战方面主动作为,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发展理念,切实节能减排降耗,在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积极作为;要认真做好京蒙合作搭建就业扶贫载体、对接联络9户中央企业定点扶贫、机关对口扶贫、推动系统企业参与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为自治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出更大贡献。有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国有企业,要制定还款方案和还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年底前还清欠款,并不再发生新的拖欠。

10.持续加强组织建设,努力提升企业党委班子领导水平和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2019年年底前,应换届的区属企业和子企业全部完成党委换届工作,统筹兼顾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班子配备,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抓好重组整合和新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配备,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廉洁关,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完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制度,突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领导人员队伍。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行基层党支部分类考评排队、动态管理晋级,着力夯实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健全基本制度。

11.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切实增强自警自省意识,知底线、明规矩、守纪律,不越雷池半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坚决整治“四风”;要深入开展“四官”问题整治,不断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要深刻汲取自治区国有企业腐败案例的沉痛教训,加强廉政警示教育;要加强防范“三重一大”决策和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廉洁风险,大宗物资和大额服务采购、资产处置、产权交易一律通过符合资质要求的交易平台公开交易,严厉惩治利益输送、侵吞挥霍国有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纪委关于推进区直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全力配合派驻机构有力有效发挥职能作用。

12.持续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企业集团党委要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基层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进行严肃问责,推动形成党委抓、书记抓、有关部门一起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坚持企业党委向国资委党委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党委书记向国资委党委述职、基层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等制度,不断创新述职评议方式。要强化党建考核评价,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文档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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