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乌海市科创产业发展母基金基金托管人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我市科创产业发展,培育壮大重点产业规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乌海市优势产业、优质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设立乌海市科创产业发展母基金。公开遴选基金托管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乌海市科创产业发展母基金(以实际注册为准),总规模9亿元人民币,重点支持BDO一体化、新能源电池一体化、现代煤焦化一体化、有机硅一体化等重点产业链;现代煤化工、硅基新材料、精细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现代能源、可降解材料等工业发展领域;文化旅游领域及大数据、科技创新产业等科技领域。
二、基金托管人的资格要求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在内蒙古注册的具有私募基金托管资质的金融机构;
10、同一银行只能由一个机构参与本项目,允许以内蒙古分行、乌海市分行为参与主体,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营业网点不能作为参与主体。同一银行的总行与分行同时参加,或不同分行同时参加,均按无效处理;
11、基金托管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遴选程序
1、公告发布。本公告在内蒙古狮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3天。
2、材料报送。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向受托管理机构内蒙古狮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交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
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whsjkjt@163.com,标题名称为“某某基金托管人报名材料”。
纸质材料(一正三副)请送至或寄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滨河区神华西街1号。
联系人:李秋月
联系电话:0473-2799811,0473-2799895。
3、项目评审。成立评审小组评审。
四、其他
1、申请人请于2025年5月29日24:00前将报名资料报送至指定邮箱或地址,申报人应对申报表填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本公告仅为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进行申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承诺函
附件3:基金托管人报名登记表
附件4:评分标准
2025年5月27日